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2023年11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向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漳平市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要求全体教职员工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组建11个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小组,分别负责与各中小学校做沟通联系,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做跟踪督促,并定期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切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明显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巡察一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形成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不落空,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于2023年12月6日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漳平市教育局党组情况的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针对反馈的4方面16项3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4条。
(四)强化督促指导,狠抓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同时,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自身有一定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情况和今后努力方向,开展了一场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谈成绩、只讲问题;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直截了当,共提出了112条相互批评意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已于2023年12月6日前完成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并上交支部存档。二是以上8名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于2023年12月1日已重新打印存档。同时,局支部组织人员再次对2022年来各项材料来整理,做到材料收集齐全,分类准确,编排有序。三是2023年12月11日,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习在新疆考察时对教育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由局党组书记紧密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提出了3条贯彻意见,进一步激发教育系统干部敢于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今后将认真学习教育新政策、新指示,并提出贯彻意见,做好工作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学校的管理责任,2024年秋季起对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扩班,杜绝起始年段大班额现象,守好班额招生标准的入学防线。二是通过对适龄入学儿童信息数据的深入分析,合理制定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适时调整学校划片区域,使现有教育资源配置更为优化,缓解大校额问题。三是挖掘附城中学办学能力和规模,现已对附城(芦芝、和平、西园)三所中学的校舍做改造提升,每校均能办9个班,分别增加300个学位,共增加900个学位。同时,加大初中教师的招聘力度,教师招聘资源逐渐向初中倾斜,并打通小学、幼儿园教师上升通道,确保二中、三中及附城初中学校师资力量。2019年以来针对符合初高中任教资格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遴选了24人补充至初高中学校任教。四是结合社会实际对大校(园)额、大班额问题做好调控,伴随出生人口降低,生源数量逐年递减的现实情况做好问题清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大特长型教师培育力度。持续通过加强特长型教师的培育,组织有意愿、有特长的教师参加兼任教师岗位的业务培训,兼职相关课程。于2023年8月17日至18日在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召开美术、音乐、体育等兼任教师岗位的业务培训,培训人数200余人;2024年8月委托龙岩学院举办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本科课程转岗培训,培训人数146人,逐步缓解结构性缺编现象。二是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根据教学需要,向市委编办沟通申请2024年教师编制,已经招聘补充2名美术教师和5名体育教师。三是推动双师型教师培育计划。由漳平职业中专学校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实行月跟踪制度,具体落实到教师个人。目前,已有43名教师取得“双师型”任职资格,占比75.43%,已达到双师型比例75%的目标,漳平职专将持续选派未取得双师资格的专业教师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各校规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2024年秋季拟配齐专兼职教师,由各校值日行政做好日常巡查,杜绝挪课、占课现象,确保课程实施到位。二是2024年春季学期加大对综合实践课程教育科研与指导力度,加强对学生体育、艺术(音乐、美术)课外活动课程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三是教育督导室今后将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和省颁课程作为教育督导每月主题督导内容,常态化开展课程督查,确保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通过借用、启用、调整学校及周边单位用房等方式,解决了2所小学、2所初中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未达标问题和4所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未达标问题。二是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指标审核说明》2023版中的指标说明“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如达不到标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达标:①2016年及之前规划建设的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达标的;②位于县(市、区、旗)城区及地级市以上中心城区,确实无法增加音乐、美术教室的个别学校,能确保音乐美术课开齐、开足、开好的;③评估认定时,按起始年级班级数测算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达标。”现已通过调整学校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其他用房的方式,解决所有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和使用面积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37 名责任督学持续开展月主题督导常态化工作,完善挂牌督导工作,2023年9月份以来,组织并且开展了开学工作、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党建和意识形态、学校安全工作、“双减”工作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为主题的专项督导工作,并形成督导通报,为教育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二是2023年12月以来,每月均与龙岩市教育督导室积极对接,寻求我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途径,我市将根据龙岩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度情况,开展督导平台建设工作。三是我局将把终身教育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努力配合龙岩市委终身教育工作大局,严格按要求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活动。四是社区教育、乡镇老年教育活动有序开展。2023年9月以来,漳平社区学院组织教师到新华书店、北郊社区,开展“终身学习、乐在其中”读书活动;深入新桥镇逢湖村开展“和睦文艺晚会”;举办开放大学阳光体育运动会;前往德亨仁厚医养中心、和平敬老院开展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参加祥和社区、菁东社区、富山社区、北郊社区等开展的“党员回家活动月”“捐书同筑梦书香满社区”主题活动、开设“防诈骗、慎交友”国学讲座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等;联合漳平市老年大学开展协作办学,2024年9月拟招生35个教学班(舞蹈、乐器等),实现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共享互补,真正落实“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办学宗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及时建章立制。于2023年12月重新修订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切实以制度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二是纳入重要议程。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查摆的重点内容,作为“一把手”考察调研的重要主题,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研判,2023年开展意识形态调研、研判2次。三是强化督导检查。2023年9月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后,于2023年9月7日召开漳平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行文明创城工作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布置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学校督学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校园意识形态排查工作2次,对发现的2处存在宣传信息陈旧过时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逐步加强对教育系统教材、论坛讲坛、网络媒体、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监管。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对组织收听收看活动和开展教学活动资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出现与教学无关的信息,确保无不良内容转发至学校或网络。五是健全制度机制。充分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在漳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变更信息,必须填写审批单并经办公室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2023年12月,组织干部对2023年信息发布审批单进行自查,已全部整改完毕。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谈线)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领会习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增强风险意识和保密意识。二是压实保密责任。针对密件发文未单独登记的问题,现于2023年12月完成对往年的密件发文的自查(发现8件,整改8件),并逐件完善密件发文登记,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三是实行专人专管。对涉密文件指定专人专柜管理,收到涉密文件后及时进行登记,按要求严控涉密文件传阅范围和涉密文件档案管理,定期查阅核对涉密文件数量。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努力配合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为未安装的学校积极筹措资金,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尽快接入统一监管平台。目前,城北幼儿园、宝娘幼儿园、城隍庙幼儿园等学校已完成监管摄像头安装,漳平一中、漳平二中、漳平三中已列入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二是针对未索证索票、未定期开展检查、生熟未分开使用再生塑料袋等问题,我局在2023年12月1日召开疾病防控会议上已对校长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及经办人再次强调和培训,要求各校(园)食堂加强规范管理,并通过各学校督学每月不定期开展一次监督检查。2024年3月,教育局牵头开展2024年漳平市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校(园)食品卫生制度落实更新情况、重点场所和环节的管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风险、制度上墙、校园食品安全宣传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做检查;2024年6月,教育局聚焦点题整治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安全的所有的环节进行排查检查,均未再次发现无索证索票、未定期开展检查、生熟未分开等问题。三是分别于2024年1月、6月开展全市农村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检查,并在寒(暑)假期间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和平中学,永福初级中学已完成厨房气改电,且针对划分不规范的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分;赤水中学、新桥中学已完成老旧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翻新翻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9月、10月组织全市教师学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细则》《关于逐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建议》,加强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并由学校督学协同教育监察室开展定期监督检查,保障校园清风正气。二是根据涉事教师的详细情况,局监察室于2024年1月22日对漳平附小、逸夫小学、新民小学3名体罚学生的涉事教师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将严肃落实党组会决议,如实按照议定程序执行,杜绝推诿扯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按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及时记录“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时党组成员讨论过程和发表意见情况,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二是经详细核实4所学校工程进度情况,2022年8月拨付350万元(漳平职专、漳平二中、漳平三中各100万元、双洋中学50万元)为2022年第四批一般债券资金(漳财债〔2022〕5号),均按债券资金拨付要求做拨付,下一步将严格规范专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持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重大资金使用必须按“三重一大”议事要求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开展2022年、2023年制发文件“回头看”,对不规范文件按流程规范重新进行查缺补漏;在机关内再次重申《漳平市教育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加强对文件制发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发文规范的文件坚决退回整改。二是全面对标习关于力戒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工作要求,继续落实《漳平市教育局机关办结制度》,坚决禁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精神,能不发文就不发文,严控2024年发文数量。三是规范公文传阅。对上级下发文件按要求粘贴公文处理单在党组成员间进行签阅,及时将重要文件呈主要领导阅批。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借调局机关4名高级教师,1名已于2024年6月正式调入局机关工作;1名由征兵办直接向芦芝中学抽调;2名已回到学校上课。二是进一步落实校长岗位轮换制,对连任多年的学校校长进行轮换,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已于2023年8月将连任13年的双洋中心学校校长调任漳平附小。三是教育局已于2023年6月6日制定《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与年度考核奖分配指导意见》(漳教综〔2023〕13号),明确年度考核奖与基础性绩效30%部分可根据教学管理、教学工作量等业绩,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原则进行二次考评分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在2023年秋季开学期初组织全市广大教师签订《龙岩市教育系统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再次印发《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常态化开展专项治理,2023年9月至10月组织监察室干部开展14次有偿补课明察暗访,进一步巩固师德师风成果。二是2023年10月26日组织全市广大教师深入学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赌博酒驾专项整治的通知》,加强对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法纪教育,并在每年12月到公安部门查询是不是真的存在违纪违规的教职工,对存在赌博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教职工进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24年1月15日,组织监察室干部到公安部门查询教育系统3327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情况,未发现违法犯罪记录。同时每月组织全市各学校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或教育系统典型案例通报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超标准发放的12.35万元已于2023年7月10日清退至漳平市教育局账户;从2023年1月1日起已全部停止发放纪检、内审津贴。二是考试股干部于2022年9月23、26日工作日押送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违规领取劳务费共1200元,已于2023年12月18日清退。我局将严格根据《关于各类教育考试考务费支出项目和执行标准的通知》(龙财综〔2017〕12号)精神,从严控制、规范支出。三是2022年9月举办全国推普周漳平启动仪式师生规范汉字现场比赛,是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体育竞赛与学校体育艺术语言文字活动经费支出与执行标准的通知》(龙财综〔2017〕15号)文件合理支付,但因经办人员失误、财务审核不当导致41名工作人员领取劳务费8200元写成加班补贴8200元。现已对此类情况做自查,未发现相同问题发生,今后将严格报销材料的审核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四是针对2022年1月支付2021年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评审费20人共计6900元,超标准支付1450元的问题,经组织财务专员核实,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教育局组织20名有关人员(专家9人、工作人员11人)对31名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进行评审,符合《关于各类教育考试考务经费支出项目和执行标准的通知》(龙财综〔2017〕15号)文件要求。实际评审工作从上午8:30开始,直至下午5:30结束,由于职改办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时,将评审时间简单写成“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导致不符,实际天数为1天,未超标准发放。今后将由办公室牵头,强化文件、通知条文规范要求,防止失误。五是组织有关人员,特别是财务专员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学习津贴补贴发放相关文件、依据及相关财务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实际操作水平。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12月4日清退2022年1月接待省教育厅超标准的349元。二是严格落实。修订完善了《漳平市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并在机关内公布,做好制度解释说明,严格按照制度对202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做了全面自查自改,确保不再发生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和先接待后审批等问题。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截至2023年12月5日,2019~2022年,多报销教师下乡往返交通补贴5笔620元、多报支住宿费 2 笔240元、多报支伙食补贴4笔240元,已全额清退。二是于2023年12月18-22日,对近5年来出差、下乡费用报支进行排查,重点复核外出是否按权限审批,通知、文件是否齐全,费用报支是否超标准、多列多报等情形,暂未发现有关问题。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三是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等费用报支管理,严格外出学习培训审批,加大财务审核把关力度,杜绝虚报冒领、浪费财政资金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提醒干部职员按实际业务情况申请报销各项费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针对局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均存在非会员参加的问题,已于2022年做好自查自改,严格规范参加范围,坚决禁止非会员参加工会活动,并认真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合理使用工会经费;2020年以来的干部职员生日蛋糕款已根据相关要求从教育局机关工会经费支出。二是根据龙岩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2年龙岩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意见》(岩工〔2022〕25号)精神,疗休养费用标准范围在2~7日内,每人每天费用在400~600元之间。经核实,4人参加疗休养5天,每人每天报支疗养费485元,未超标准。今后严格按照龙岩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2年龙岩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意见》(岩工〔2022〕25号),执行教职工疗休养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校安专户为漳平市教育局与财政局共管账户,其全称为漳平市教育局(中小学学校的安全工程资金),系党中央于汶川地震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学校的安全工程保障机制,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学校的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安工程资金专户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闽校安办函〔2010〕78号)精神,其账户专项用于危房改造、校舍建设、长效机制的专项资金核算,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工程建设进度款直接由专户直接支付第三方施工企业,其账套通过福建省教育财务管理系统,在线直接上报《福建省中小学学校的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平衡表》。至2023年1月1日,漳平市财政基建资金指标从实拨调整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后,财政指标下拨漳平市教育局,再由市教育局调剂下拨各校园,现已不存在抬头为基层学校的票据在校安专户列支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教育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明确的采购政策、流程和规范,并在全局范围内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确保所有采购活动都遵循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实施局办公室和局信息装备中心集中采购制度,大宗物品(目录内、限额上)由局信息中心统一采购,日常易耗品由局办公室统一采购,其余股室一律不允许私下采购,从而避免多头采购的情况。复印纸等需要政府采购的物品,由局信息中心按流程先审批后采购,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商店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做采购,实现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在线监管,减少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现已对2023年1月下拨新民小学等23所学校2022年秋季保教费300万元的下拨手续进行完善,2023年12月18一22日对近5年来各项支出审批程序进行排查,着重关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不是合乎法律,佐证材料是不是有效等复核工作,未发现别的问题。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二是组织财务专员对2022年7月报支考务费25872.5元中的试卷保管接送费4400元签领单做复核。经复核,原始单据确为漳平市公安局试卷保管接送人员签领,并非局机关干部签领。三是严格票据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先支后批,先做后审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今后将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升会计专员业务素质,慢慢地加强会计专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往来款项做复核。经核实,三年以上未收回的3笔往来款项分别为漳平一中200万元、和平中学10万元、麦园中学3万元。二是截至2024年3月29日,已清理完毕。三是加强往来款项清理,加速,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4月份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校产做全面清查,对各乡镇街道闲置校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闲置校点资产管理办法,盘活城区学校经营性资产,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2024年5月份漳平市人大组织国资、发改、审计等有关部门听取教育系统关于国有资产及闲置校产管理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城北小学、实小、附小、上桂林幼儿园、永福中心学校、职业中专、教育局机关、进修学校、开放大学已完成对资产的调拨、处置、报废、报损工作。二是加强校产管理制度落实落细,每学年清点一次,指定总务主任详细记录资产变动情况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三是明确财务管账、总务管物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强化内部牵制管理,做好实物出入库登记,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并保值增值。四是加强实物管理。实施局办公室集中管理制度,对每笔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资产编码、数量、购买来源、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资产的准确性与可追溯性。同时建立资产领用管理,建立资产领用制度和流程,对资产领用人员和领用资产进行严格的管理,避免资产的滥用和浪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漳平三中2023届毕业生九年级下学期提前一周开学、该学期增加每天傍晚体育晚练和利用周末进行体育训练、该学期每天晚自习延长一小时、中考前周末进行了七次中考模拟限时训练,以上所有项目造成课后延时服务时长总量增加。根据家委会测算,该学期每位学生需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用1390元。漳平一中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本校教职工子女的课后延时费用与其他学生一样如数上交,同时2023年12月完成对2023届艺体班课后服务费用退费工作:2023届艺体生共11人,每人预收课后延时费8000元,期末结余31930元,已经全部退还。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根据今年发文的漳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管理的通知》(漳教计〔2023〕12号),加强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的收、管、用工作。同时,积极与发改、财政部门做沟通,现于2023年12月27日将漳平市课后延时服务经费执行政府定价纳入收费管理项目,取代代收费项目。三是漳平三中已于2023年 12月11日建立健全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同时也加强对捐赠的审查和审核工作,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漳平三中、和平中心学校严格按照《漳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将课后服务每月费用的支出纳入和学校其余费用一同报账,由学校校长审批,家委会主任审核及副主任签署证明,杜绝设立账外账或挪作他用。四是漳平职专、三中、芦芝中学、二实小课后延时服务结余资金已全部清退,今后将要求规范使用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多还少补。五是2023年10月12日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以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提升课后延时服务质效工作专班,将课后延时服务列为主题教育整治项目,加强对各校课后延时服务情况的监管,提高课后延时服务质效。六是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体育教育工作会议上,已要求各校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安排2~3次用于开展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及社团活动,并要求中小学校每年要举办一次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综合性学生活动。各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均已达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局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文平台上转发教育部〔2015〕3号文件和闽教基〔2022〕26号文件,督促各学校再次组织学习并严格根据相关要求执行。二是严加管理。进一步修订《漳平市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制度》,逐一明确校服采购、管理流程及办法,并于2024年1月8日党组会议定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事宜,由局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流程,启动校服招标流程,召集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方案遴选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2024年起一定要按照制度执行采购流程,不得委托家委会采购校服。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谈线)校外培训机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巩固整治成果。在取缔原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基础上,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是加强信访渠道,加大巡查力度。2022年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部门联席会6次,开展专项联合执法25次,查处违法办学举报案件2起。2023年已组织召开7场联席会,联合执法6次,发出《停止办学通知书》8份。目前,漳平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均已关停。原教育部门的12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按市文体旅局要求做准入审核和管理。同时,市文体旅局、工信科技局已认领、绑定本系统内的“五级十五同”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的服务事项,及时为合乎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责令整改加强学习。党委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重新组织全体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龙岩市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漳平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漳平市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内容,并于2023年12月完成了对全市中小学校议事规则的自查,对未按要求制定或执行2个议事规则的学校进行督促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二是根据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则,结合小学行政中期考核,已于2024年8月调整永福中心学校的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实行“一肩挑”,同时优化学校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设置。今后将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我市教育系统落实落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会前谈话。各党组成员均能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学习习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深刻深入地开展与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二是严肃相互批评全过程。2024年1月10日,局党组以召开的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开展了一场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谈成绩、只讲问题;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直截了当,总共提出了112条相互批评意见,切实用直截了当的批评,提升“辣味真味”,并原汁原味地做好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支部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均有按照主题教育要求撰写问题清单,由支部做好材料收集并详实地记录会议全过程,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全面、实事求是。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线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局机关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牵头,本着以诚相待、以心相交的态度,分别开展支委与支委之间、支委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切实营造推心置腹、真诚相见、坦诚交流的良好氛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每年邀请党组书记到局党支部上党课1次以上。党组书记黄东方于2023年11月9日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漳平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局机关全体党员、各校(园)党组织书记上了一堂主题教育专题党课,进一步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教育实践、推进教育工作。二是2023年12月5日,局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对第二党小组组长做调整,并对各党小组记录做出要求。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支部今后将不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小组记录做到完整具体、详实准确,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8月25日整改,重新任命了开放大学2名副职;重新任命了4名干部,删除“保留正股级”不规范表述。二是2023年8月以来,在任免干部前,均向市委编办提出股级职数使用申请,获批准后再按程序任命。三是今后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及《漳平市教育系统干部管理若干制度(试行)》执行。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完成新民小学、城关小学的2名教师到局机关跟岗学习的审批程序,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后续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的跟岗学习审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漳平市教育局选派干部跟岗学习暂行办法》(漳教组〔2022〕12号),并按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严格要求各校(园)务必遵循《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编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暂行)》,不得擅自超编聘用编外人员。对有自聘的编外教师要及时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后交市人社局统一汇总。二是个别学校存在超编制人数仍聘用编外教师问题,教育局于2023年12月进行详细排查,目前未曾发现超编制学校聘用编外教师。今后,教育局持续规范编外教师聘用工作,若出现超编制学校聘用编外教师,及时给予清退。
整改情况:经核实,存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情况的199人分为临聘人员120人、在职教职员工79人。目前,在职教职员工79人中已整改75人,符合相关规定2人,正在整改2人。漳平职业中专2位教师根据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中“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的文件精神,于2022年12月18日向学校提出在职创业申请,漳平职业中专于2022年12月28日同两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签订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办企业协议书》,符合在职办企条件。赤水中学的一名教师于2024年1月向天宁竹业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退出手续,因合作社章程规定,退出需由全社社员签字同意,办理需要一些时间。教育纪委已向永福中学的一名教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续将持续跟踪督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做好立行立改。于2023年12月,由教育纪委书记对10位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漳平市教育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认真落实考勤管理、请销假和公务外出制度,每月对上月考勤情况做公示,办公室对请销假材料认真审核后再呈领导审批,督促提醒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做好公务外出登记。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谈线.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压实教育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二是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调整更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与任务分工》和《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目录及防控措施表》;2022年11月2日已对13名新任股级干部开展任职廉政谈线月已对教育局、漳平一中、漳平二中、漳平三中、漳平职专、象湖中学新提任26名干部开展任职廉政谈话,各位被谈话人表示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龙岩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立即整改,落实查处。教育局党组已对巡察移交的33名教职工赌博、酒驾等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其中,2023年8月前已查处7人;2024年11月6日党组会给予谈线名聘用人员的情况移送至学校进行批评教育;经核实,2018年3月27日,第二实验幼儿园一名教师的丈夫酒后驾驶她的摩托车被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抓获处罚,非其本人酒驾。二是压实党组(党委)开展监督问责的主体责任。发挥党组(党委)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把履行监督执纪情况纳入日常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纪检监察组和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组(党委)切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所在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逐步完善问责决定执行的制度机制,消除监管漏洞。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察觉缺陷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提升认识,组织学习巡察相关制度,2023年11月30日下午巡察反馈会结束,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局班子成员及各校园书记对巡察工作进行强调。二是强化落实,2023年12月1日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成立11个整改工作责任小组,对反馈意见的整改进行任务分解,强调整改上班时间节点、具体实际的要求;12月4日组织全市学校书记、校(园)长召开巡察推进会,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2023年12月教育局对全市所有民办幼儿园教师资格摸底,共发现11名无教师资格证的民办教师。同时,要求全市所有民办幼儿园自2024年9月起必须聘用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教师。目前,发现的11名无教师资格证的民办教师已全部解聘。今后,教育局将定期组织相关股室开展督查,杜绝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在学校(幼儿园)任教的情况。四是2024年3月,我局已出台《漳平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开展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交流活动的通知》。目前,我市已有5名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交流。五是2014年4月教育局将市捐资兴教协会捐资兴教资金145万元以“入股取息”方式委托漳平市聚丰有限公司管理。该项投资期满后,聚丰有限公司无法归还资金。教育局通过起诉取得胜诉,法院也开始强制执行。目前,聚丰有限公司法人避债外出,教育局业务股室安排专人持续跟进,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情况,配合法院执行庭通过法律程序共同追回本金和利息。上轮巡察以来,教育局严格按漳平市捐资兴教协会章程,执行资金管控,任何资金使用,须经协会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后签字。逐步加强对各类奖学奖教协会的业务监管,落实年度奖学奖教活动的实施,督促各协会责任主体单位(乡镇政府)做好年底财审工作,协同机关单位(民政局)进行不按时进行检查,确保各协会资金安全,奖学奖教活动正常开展。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2名相关负责人作谈线.巡察成果运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现金收支管理,规范大额资金结算程序,针对单笔结算金额1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严格采用转账支付到第三方,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也加强财务专员会计业务培训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法规,增强风险防控意识。2024年4月,漳平市教育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作批评教育。二是漳平一中、二中、附小、城关小学均已梳理出教职工校内用房基本情况信息,现将严格按《漳平市学校教师生活用房管理办法》推动工作。三是教育局针对教师周转房问题,督促漳平一中对该问题进行了落实,漳平一中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布置总务处对校内公房进行重新摸底,确认本人使用情况及签订承诺书。2024年4月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商议制定《漳平一中校内公房使用管理方案(草案)》,将整改分为宣传动员(截至2024年7月6日)及摸排整改两个阶段,逐步抓好整改落实,实行对个别仍未整改到位的户主按月点对点告知的方式,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校内公房出租外借现象已全部整改。四是2023年12月4日漳平二中召开行政会,重申并规范二类教职工宿舍使用情况:①1996年前在职的漳平二中教职工,因当时使用教职工福利费建房,学校采用以息代租的办法分房,此类教职工有相应使用权,直至小两口均离世后,学校收回;②1996年后在职漳平二中教职工集资建房,此类教职工有相应的使用权,直至小两口均离世后,由学校收回。漳平二中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要求全体职工(含退休)签订承诺书不得将房出租,若被查实存在实际出租证据,上报教育局纪检组,给以纪律处分并立即将房收回学校。目前,二中总务处对学校教职工宿舍使用情况做重新摸底,已没有教师生活用房存在出租情况。五是附小严格按《漳平市学校教师生活用房管理办法》推动工作,对教职工的校内用房情况做了梳理和汇总,并同全体业主签署了承诺书,要求其严格遵照《漳平市学校教师生活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目前,原出租户11套现已退租8套,由户主收回自行使用且保证不再出租;因租期未到的出租户3套(其中本校退休教师租用一套,社会群众租用两套),均属生活居住。学校现已通知3套出租户的房主于2024年12月30日前收回出租房屋,不得再对外出租。六是城关小学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同有关人员做沟通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20套宿舍剩余4套仍在使用,后续将继续做好沟通协调。七是为加强校内安全的管理,附小、城关小学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要求除居住或租住在职工宿舍楼的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出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来访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进入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住户或租户原则上晚上11:00后不得再进出校园,情况特殊的需经门卫同意方可进出。八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补齐短板、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情况出现,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工作的具体成效。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漳平市教育局党组期间, 共向漳平市教育局移交信访件4件。漳平市教育局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已办结4件。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学校的管理责任,2024年秋季起对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扩班,杜绝起始年段大班额现象,守好班额招生标准的入学防线。二是通过对适龄入学儿童信息数据的深入分析,合理制定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适时调整学校划片区域,使现有教育资源配置更为优化,缓解大校额问题。三是挖掘附城中学办学能力和规模,现已对附城(芦芝、和平、西园)三所中学的校舍做改造提升,每校均能办9个班,分别增加300个学位,共增加900个学位。同时,加大初中教师的招聘力度,教师招聘资源逐渐向初中倾斜,并打通小学、幼儿园教师上升通道,确保二中、三中及附城初中学校师资力量。2019年以来针对符合初高中任教资格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遴选了24人补充至初高中学校任教。四是结合社会实际对大校(园)额、大班额问题做好调控,伴随出生人口降低,生源数量逐年递减的现实情况做好问题清零。
整改情况:存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在职教职员工共79人。其中,符合相关规定2人,已整改74人,已退休1人,正在整改2人。赤水中学的一名教师于2024年1月向天宁竹业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退出手续,因合作社章程规定,退出需由全社社员签字同意,办理需要一些时间。教育纪委已向永福中学的一名教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续将持续跟踪督促。
整改情况:一是漳平一中、二中、附小、城关小学均已梳理出教职工校内用房基本情况信息,现将严格按《漳平市学校教师生活用房管理办法》推动工作。二是教育局针对教师周转房问题,督促漳平一中对该问题进行了落实,漳平一中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布置总务处对校内公房进行重新摸底,确认本人使用情况及签订承诺书。2024年4月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商议制定《漳平一中校内公房使用管理方案(草案)》,将整改分为宣传动员(截至2024年7月6日)及摸排整改两个阶段,逐步抓好整改落实,实行对个别仍未整改到位的户主按月点对点告知的方式,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校内公房出租外借现象已全部整改。三是2023年12月4日漳平二中召开行政会,重申并规范二类教职工宿舍使用情况:①1996年前在职的漳平二中教职工,因当时使用教职工福利费建房,学校采用以息代租的办法分房,此类教职工有相应使用权,直至小两口均离世后,学校收回;②1996年后在职漳平二中教职工集资建房,此类教职工有相应的使用权,直至小两口均离世后,由学校收回。漳平二中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要求全体职工(含退休)签订承诺书不得将房出租,若被查实存在实际出租证据,上报教育局纪检组,给以纪律处分并立即将房收回学校。目前,二中总务处对学校教职工宿舍使用情况做重新摸底,已没有教师生活用房存在出租情况。四是附小严格按《漳平市学校教师生活用房管理办法》推动工作,对教职工的校内用房情况做了梳理和汇总,并同全体业主签署了承诺书,要求其严格遵照《漳平市学校教师生活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目前,原出租户11套现已退租8套,由户主收回自行使用且保证不再出租;因租期未到的出租户3套(其中本校退休教师租用一套,社会群众租用两套),均属生活居住。学校现已通知3套出租户的房主于2024年12月30日前收回出租房屋,不得再对外出租。五是城关小学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同有关人员做沟通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20套宿舍剩余4套仍在使用,后续将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六是为加强校内安全的管理,附小、城关小学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要求除居住或租住在职工宿舍楼的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出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来访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进入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住户或租户原则上晚上11:00后不得再进出校园,情况特殊的需经门卫同意方可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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